案件公开|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肖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03-30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肖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肖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肖华利用担任闽清县委书记、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供稿:省院第三检察部、南平市检察院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责编:贺华锋 冯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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