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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深入剖析“八个不足”,以案促巡提升能力

发布时间:2024-03-30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以案促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升以案促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以案促改的基础上抓好以案促巡。”辉县市委巡察办党支部书记付营斌同志在辉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巡察机构以案促巡工作会议上这样说到。

  3月18日,辉县市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市县巡察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对部分市县巡察工作调研情况的通报》等文件精神,认真查摆十四届市委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发现有价值高质量的问题线索较少,深感存在“八个不足”:函询模式高度雷同,效果运用认识不足;深入了解意识不强,问题深挖细查不足;巡前准备不够充分,巡察尖兵作用不足;谈话方法技巧单一,震慑作用发挥不足;巡察方法存在局限,创新方式方法不足;巡察氛围不够浓厚,发动群众参与不足;同级巡察顾虑较多,发扬斗争精神不足;组织协调不够畅通,服务保障能力不足。需要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以问题线索高质量促进巡察工作高质量。

  辉县市深入剖析当前巡察工作存在的“八个不足”,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以真抓实做的实际行动、真改实改的扎实举措,推动《条例》要求落实到具体实践中、体现在监督实效上。坚守政治定位,紧扣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关注的中心工作,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开展“政治体检”,使发现的问题客观真实,政治画像精准全面。不仅要强调政治巡察,还要更加重视发现问题线索这个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切实增强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能力,着力提高问题线索质量,将问题线索作为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的重要载体,体现巡察深度的重要指标。全体巡察干部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以“响鼓不用重锤敲”的自觉,用“放大镜”反复查找不足,用“聚光灯”深刻剖析问题,持续振奋精神,强化责任使命,锤炼斗争才干,增强发现问题的本领和水平,有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sxxc/article3910813a9ca9462d8eca1274617f07d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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