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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三个+”做实基层案件质量“加法”

发布时间:2021-04-29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这个案件中关于坐收坐支的认定,不仅要调取收入的相关证据,还要调取支出的相关证据,这里的支出到底是公务支出还是私人支出,直接影响到违纪行为的定性……”这是明光市纪委监委召开的案件研讨会上,针对案件讨论的一个场景。

  为进一步提高证据收集能力,规范基层案件办理程序和提升案件质量,明光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工作方法、主动创新工作形式,通过“三个+”不断为基层案件质量做“加法”,切实推进基层案件质量再上新台阶。

  问题梳理+业务培训。案件审理室针对日常审理及“乡案县审”工作中发现的易错点、难点等,进行梳理、汇总,并按照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材料、处分执行等五大类形成台账,分片区进行针对性强、主题明确的专项业务培训,真正达到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在培训中解决问题的目的。2021年以来,共收集汇总易现常见问题80余条,开展分片业务培训2次。

  业务研讨+个案交流。针对基层难度大、复杂程度高的案件,由联系相关乡镇(街道)的常委(委员)牵头组织案件审理室、联系的纪检监察工作室、相关乡镇(街道)等召开案件研讨会议,对案件办理思路进行梳理,对案件走向和证据调取等进行指点;另外,基层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如果遇到疑问和难题,及时与案件审理室或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室对接,由上述科室进行解惑答疑,从源头上握好案件质量“方向盘”。2021年以来,共召开业务研讨会议1次,通过电话或面对面答疑70余次。

  乡案县审+督促整改。基层送审的乡案县审案件,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二十四字”方针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并针对存在问题情况制作《乡案县审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列出存在问题,返还乡镇(街道)进行整改;同时按照“乡案县审”职责分工,由专人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立行立改、彻底整改,不给案件质量留“后遗症”。2021年以来,乡案县审案件共9件,反馈问题清单9份,涉及问题76条,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滁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93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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