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4801期>检护民生 | 上门听证有温度 释法说理零距离

发布时间:2024-04-13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点击蓝字|关注“广西检察院”

  

  

  近日,忻城县检察院到红渡镇马安村委就一起滥伐林木案件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参会,村委工作人员及部分群众代表50余人列席听证。

  

  

  

  2022年6月,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无证砍伐了自家开荒种植的23.1立方米林木并出售。经核实,罗某某是建档立卡脱贫户,其儿子常年患重病,所得林木款项均支付儿子医药费。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法律适用、听证事项等内容。鉴于犯罪嫌疑人有关案件情节和认罪悔罪等表现,检察机关提出了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参会人员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后,围绕听证事项分别从自身工作经验、法律规定的角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社会危害性等方面进行细致分析,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建议。经讨论评议,最终一致认为罗某某行为虽然构成滥伐林木罪,但是在为其儿子筹集医药费无门的情况下砍伐,后投案自首,故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

  

  “我知道错了,希望今天参加旁听的村民以我为戒,遵纪守法。”罗某某在最后的陈述中说道。

  

  

  

  清明时节,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听证结束后,检察官还向现场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安全意识、法治意识。

  

  “今天在我们村委举行的听证很有意义,让村民明白无证砍伐林木不仅违法,还影响生态平衡,导致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等。现场普法宣传也很及时,提醒了村民,在清明节前后祭祀和日常生活生产,要把正确用火及预防森林火灾铭记于心。”该村村委会主任如是说。

  

  审核 | 吴 平

  编辑| 黄玉洁

  校对 | 莫莉莎

  来源 | 忻城检察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xElhugtBiI1shapg38FHAg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