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01期>检护民生 | 上门听证有温度 释法说理零距离
发布时间:2024-04-13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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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忻城县检察院到红渡镇马安村委就一起滥伐林木案件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参会,村委工作人员及部分群众代表50余人列席听证。
2022年6月,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无证砍伐了自家开荒种植的23.1立方米林木并出售。经核实,罗某某是建档立卡脱贫户,其儿子常年患重病,所得林木款项均支付儿子医药费。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法律适用、听证事项等内容。鉴于犯罪嫌疑人有关案件情节和认罪悔罪等表现,检察机关提出了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参会人员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后,围绕听证事项分别从自身工作经验、法律规定的角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社会危害性等方面进行细致分析,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建议。经讨论评议,最终一致认为罗某某行为虽然构成滥伐林木罪,但是在为其儿子筹集医药费无门的情况下砍伐,后投案自首,故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
“我知道错了,希望今天参加旁听的村民以我为戒,遵纪守法。”罗某某在最后的陈述中说道。
清明时节,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听证结束后,检察官还向现场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安全意识、法治意识。
“今天在我们村委举行的听证很有意义,让村民明白无证砍伐林木不仅违法,还影响生态平衡,导致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等。现场普法宣传也很及时,提醒了村民,在清明节前后祭祀和日常生活生产,要把正确用火及预防森林火灾铭记于心。”该村村委会主任如是说。
审核 | 吴 平
编辑| 黄玉洁
校对 | 莫莉莎
来源 | 忻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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