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 | 清明时节,防火记心间
发布时间:2024-04-13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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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群众防火意识,近日,巴马瑶族自治县检察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森林公安局前往木业公司、木材加工厂、灯火香烛售卖商铺等开展防火普法宣传活动。
“清明时节,传统祭祀、农业生产等活动增多,气温逐步回升,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检察官通过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向木材加工厂负责人、商铺老板、周边群众剖析近年来发生的典型失火案例,对失火破坏森林资源造成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宣传,提醒大家务必提高防患未“燃”安全意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林,在上山祭祖、加工生产、外出踏青时要注意严控火源,更不要在野外随意用火,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该院检察官表示,将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燃”,守护好绿水青山。
审核 | 吴 平
编辑| 黄玉洁
校对 | 莫莉莎
来源 |巴马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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