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立足纪检监察职能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04-30 来源: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深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办法,持续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在今年召开的二届铜仁市纪委六次全会上,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整治作出安排部署。
近年来,铜仁市纪委监委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开展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硬监督”护航提升全市营商环境“软实力”。持续紧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六稳”“六保”、“减税降费”、纾困惠企等政策措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进疫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该市纪委监委聚焦政策落实“堵点”、企业反映“痛点”、违纪违法“重点”,通过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发放督办函等方式,压紧压实涉企部门主体责任,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切实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保驾护航。
“制定出台《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设立营商环境专项举报电话,组建督查暗访组,对2020年各区(县)及有关市直单位招商营商工作进展、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0个。”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说。
此外,该市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企业定期座谈、沟通、交流工作机制,纪检监察干部定期下沉到项目、园区、企业、工地一线以及各类涉企审批服务窗口走访调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营商环境评议,及时听取对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和诉求,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过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监督,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握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为公与徇私、主观与客观的界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打击诬告陷害与澄清正名并重,支持和激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铜仁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whc/yw/202104/t20210428_67952339.html
- 上一篇: 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五项措施督促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 下一篇: 大美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