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用好“第一种形态” 筑牢第一道防线
发布时间:2021-04-30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第一种形态”不会用、不敢用的问题,组织7家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干部进行专题辅导。
此次专题辅导紧紧围绕运用“第一种形态”的重大意义、处置方式、运用的情形、具体运用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旨在有效促进综合监督单位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达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真正实现从“表态”到常态的转变。助推综合监督单位围绕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工作制度、谈话程序、运用清单,将运用“第一种形态”任务细化分解,逐级逐项明确,形成党组织主抓负总责、机关纪委协助配合、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依责履责的责任链,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以前对‘第一种形态’中的提醒谈话、约谈、批评教育、通报、诫勉等处置方式的使用,总感觉界限模糊、不好掌握,这次培训给了我们一把监督执纪的‘千分尺’,为大家送来了一场如何精准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及时雨。”听了专题辅导,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机关纪委干部俞婷感觉收获很大。
驻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将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通过强化驻点监督联系、开展专题辅导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各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业务的督促指导。”(驻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赵红娟 | 责任编辑 宋歌)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0-150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