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云南建设 | 省级有关部门话担当(四十二)
发布时间:2024-04-21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努力在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中
展现机关事务工作新作为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承贤
机关事务工作无论是办公用房管理,还是国内公务接待监督检查,无论是公务用车管理,还是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许多职能职责都是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的重要抓手。职能职责履行得如何,关系到清廉云南建设的具体成效。一直以来,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都以最务实的作风、最彻底自我革命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切实扛牢主体责任,及时研究部署、明确细化措施,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对照《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结合机关事务工作职能职责,以“小切口”推动“大变革”,以“小单元”构建“大格局”,努力在纵深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等方面出实招、做实事,坚决纠治“四风”改头换面、隐形变异问题,推动机关事务工作主体责任抓长抓常,积极营造机关事务部门全领域、全方位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下一步,省机关事务局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总体部署安排,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把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到机关事务工作各方面,聚合资产管理处、公务用车管理处、综合监督处、公共机构节能等各方力量,积极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提质增效,提升清廉云南建设在机关事务工作的成色和品质,为助力“3815”战略发展目标实现作出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lingyaowen_0416/12809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