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矿:建立巡视整改评估机制
发布时间:2021-05-06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为探索健全巡视整改促进机制和评估机制,近日,中国五矿集团制定出台《巡视整改评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在做细做实整改“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
评估办法明确评估工作由中国五矿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在每一轮巡视结束后6个月内,组建评估工作小组对被巡视企业整改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评估。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整改任务落实情况、配合监督检查情况、干部职工群众满意度4个方面对被巡视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评分,确保评估工作可量化、可跟踪。
为进一步提升评估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结合企业实际提升工作实效,评估办法在制定过程中专门突出了三个方面特点。比如,将中央巡视整改评估与内部巡视整改评估相结合,专列一章对党组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的自评工作作出规定,确保始终沿着中央巡视整改的轴线推进内部巡视整改工作,做到上下贯通、一体整改。
评估办法将整体整改质效评估与具体整改内容评估相结合。除规定具体评估指标外,还专门制定了约束类指标,即出现巡视反馈后被巡视单位当年业绩考核指标完成不力、巡视反馈后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或成员发生重大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等情形的,对其整体整改质效实行一票否决,避免出现整改与生产经营管理“两张皮”的现象。
注重强化评估成果运用,明确规定“好”“较好”“一般”“差”四个评估等次,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对被巡视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薪酬奖惩、选拔任用等挂钩。整改监督部门将根据评定等次确定对被巡视单位的后续监督方式,对整改质效评定为“差”的,对有关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yaowen/202104/t20210428_2410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