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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咨询委第四调研组赴湖北四川调研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徐日丹)4月8日至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第四调研组深入湖北、四川两省检察机关,围绕“做实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进行专题调研。最高检咨询委员许卫国、万春、刘铁流、贾志鸿等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采取“听、谈、访、查、议”等方式,深入了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开展情况,确保调研往深里走往实里走。调研组首先听取了两个省级检察院工作汇报,然后深入市、县级检察院听取汇报;通过个别谈话与办案检察官进行广泛交流;走访征求部分党政领导、执法机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业家意见;查看典型案例及有关规定文件;集思广益针对有关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调研组认为,两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总体是好的,领导是重视的,探索是积极的。这项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一些市、县检察院创造了不少好做法。但也要清醒看到,与最高检党组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还存在着地区间不平衡等问题。

  调研组建议,两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最高检落实要求上来;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向,精准发力,努力办一批高质量的典型案件;要进一步坚持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积极推动“府检联动”,形成合力,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四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麟分别参加有关调研活动。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zdgz/202404/t20240423_6523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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