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阜城县院内部监督不放松 强化执纪问责 提升司法公信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阜城县检察院纪检组强化责任担当,从全面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影响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入手,结合本院检察业务及队伍管理工作实际,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促进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开展监督。该院纪检部门顺应“三转”要求和执纪问责职能需要,改变过去被动工作模式,积极主动查找问题、发现线索,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是提前抓,对检察干警在廉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早提醒;紧抓关键节点、紧盯重点部门和岗位,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早纠正;从检察干警违纪行为的轻微处和初期抓起,坚持问责一人,警醒一片,执纪问责早处置。二是具体抓,持续开展对迟到早退、会风会纪等基本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纠正小毛病。在节假日期间,集中对公车私用、值班备勤等纪律进行督查,盯紧小节点。加大对检察人员以所谓“同学会”“战友会”等名义搞“小圈子”的监督力度,整治“小圈子”。
突出重点,注重严格执纪问责。做到督查、暗访、通报三个常态化,对检察干警纪律作风问题做到常态督查,常敲“警示钟”、常吹“廉政风”、常设“防腐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问题坚决查处问责。工作中突出重点,针对违反八项规定问题重点监督、重点防范,划“红线”“定调子”“限圈子”;对检察机关办案流程实施全程同步管理与动态监控,发现违规情形,及时发出查纠通知,督促纠正提高。
常态管理,注重完善监督机制。注重检察干警讲纪律的良好习惯养成,保证干警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说的做的一个样”。该院纪检部门先后制订完善值班备勤、日常考勤、卫生管理、学风会风、车辆管理等多项监督管理制度,还完善了约谈制度、预警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注重从着装、考勤、会风等入手,强化监督管理。工作中,注重制度执行刚性,对群众反映本院干警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诫勉、教育、纠正和查处。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dw/201709/t20170919_20676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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