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区院“廉洁七谈”助力干警自律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增强检察干警的廉洁风险防控能力,石家庄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推行了“廉洁七谈”机制。
对于党员干部、干警以及队伍建设中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对党员干部和干警实行党组书记“带头谈”、班子成员“重点谈”、重点岗位“经常谈”、关键节点“提前谈”、发现苗头“定向谈”、新任干部“及时谈”、外出办案“派员谈”的“廉洁七谈”,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党组书记“带头谈”,即党组书记主动接受纪检组长廉洁谈话,对照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查找不足,为其他党组成员做好表率。班子成员“重点谈”,即及时提醒班子成员责任清单落实情况,针对分管工作特点及存在问题,提出廉洁建议。重点岗位“经常谈”,即对关键岗位及关键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发挥警示作用。关键节点“提前谈”,即重大节日前,纪检组长上廉洁党课,召开廉洁座谈会。发现苗头“定向谈”,即发现干警执法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新任干部“及时谈”,即对新提拔中层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洁谈话,对新进及转岗的检察人员提出要求,明确责任。外出办案“派员谈”,即对外出办案的检察人员,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到办案点进行廉洁谈话,察看遵守纪律情况。
实施“廉洁七谈”机制以来,该院先后对8名班子成员、14名首次入额检察官和60余名干警进行了廉洁谈话。“廉洁谈话就像一针镇静剂,使自己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之际,更加坚定了谦虚谨慎、廉洁自律的做人做事信念。”一位首次入额检察官深有感触地说。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dw/201701/t20170110_19237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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