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淮上:获评“安徽省卫生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蚌埠市淮上区检察院被安徽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安徽省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院继获评“安徽省第十届文明单位”之后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淮上区检察院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制定、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机关卫生清洁检查评比》等多项制度;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检务督察小组,对工作纪律、卫生状况、车辆使用和停放、规章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开展形式多样创卫活动,加强卫生知识宣传,开展禁烟活动,狠抓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积极配合区委开展义务劳动等各项爱国卫生活动;建成文体活动室、廉政文化长廊、图书阅览室,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市、区举办的各种文体活动,丰富了干警的业余生活。
该院通过一系列创建活动, 美化了院容院貌, 推进了检察文化, 提高了干警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yjs/201704/t20170412_19760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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