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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六安检方提起公诉,高广成受审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月10日,由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高广成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在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6年,被告人高广成利用担任徽商银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业务、资金借贷、人事招聘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间接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756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高广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至案发时尚有40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数额巨大;2015年,被告人高广成任徽商银行副行长分管风险管理部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财产损失1035.6万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2016年8月,被告人高广成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高广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高广成进行了最后陈述。

  被告人亲属和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2401/t20240115_61732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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