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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龙凤:向商家违规使用“生鲜灯”说“不”!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4月16日,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邀请省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高校学者及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就商家违规使用“生鲜灯”等相关问题举行公开听证会。

  

  帮助企业规范合法经营

  

  

  使用明显改变食品色泽的“生鲜灯”商贩多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大部分消费者对“生鲜灯”发出的暖色光对生鲜肉外在感官上产生的改变并不清楚,部分消费者和商户对国家禁止使用“生鲜灯”的规定也不了解,特别是教育知识水平有限的老年群体,限于交通及身体状况等因素影响,多选择就近购买生活必需品,难免陷入“生鲜灯”的误区。

  听证会上,检察官通过照片、视频、现场演示等形式向与会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对案件调查认定的事实依据及法律适用进行详细说明,以此案为焦点同与会人员探讨“生鲜灯”背后存在的民生问题与社会治理难题。检察官建议市场监管局不仅要考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还要维护小微企业的规范经营,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做好释法说理工作,避免“处罚一刀切”,适用“警告加引导”,帮助企业规范合法经营。

  

  人大代表“点赞”

  

  参加听证会的黑龙江省人大代表乔英男表示说“检察机关的建议不但解决了老百姓的食品安全问题,还考虑如何合理规范商户经营问题,这是把消费者权益和商户利益融合起来保护的一场听证会,这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的生动体现,为你们点赞”。

  

  “检察建议+调研报告”

  

  

  

  参加听证会的大庆师范学院经管学院院长刘楠在听证会后主动留下来与检察干警进行了座谈,检校双方初步达成以“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的形式促进社会治理的协议。


原文链接:https://www.hljjcy.gov.cn/hljsrmjcy/C153/1782244737793736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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