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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 :送“纪”上门 组建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

发布时间:2024-06-03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授课的纪检监察干部围绕新修订的《条例》主要内容,以全州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对标对表新增和调整的条款,语言通俗易懂,讲解深入浅出,听了后记得住也有感触。”

  近日,大理白族自治州纪委监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讲团到南涧县开展宣讲,为2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专题讲解《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主旨要义以及学好用好《条例》的应有之义,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不断深化纪律教育,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专责机关,在新修订的《条例》发布后立即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大理清风讲堂’和党支部专题研讨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做到执纪者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大理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加强《条例》学习的同时,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州纪委监委组建了一支由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派驻机构负责人为骨干的宣讲队伍。以集中宣讲、分级负责、分类开展的原则,主动走出去,面向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认识纪律上更加深入、在维护党纪上更加坚定、在学规守纪上更加自觉。

  4月30日,州纪委监委召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宣讲启动仪式,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随后,宣讲团成员立即行动,先后到大理市、南涧、宾川、云龙、剑川、漾濞、弥渡等县市和部分州级单位开展《条例》宣讲。

  如何让宣讲更具针对性,更能直抵人心,是本次宣讲的重要课题。宣讲前,宣讲团成员坚持以受众为中心,针对行业和领域特点以及当地实际,找准着力点、切入点,下足备课功夫。宣讲时,注重贴近宣讲对象所思所想、所困所惑,结合《条例》内容尤其是新修订部分,广泛运用党员、干部身边的典型案例讲事实、讲成因、讲后果,把宣讲的过程变成答疑解惑、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使理论宣讲因事而化、入脑入心。

  同时,州纪委监委在“大理清风”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推出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通过定期推送文字、语音或视频课程等方式,宣传解读新修订的《条例》,让党员干部随时听、及时学。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化巡回宣讲工作,不断创新形式载体,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杨源 || 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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