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最高检咨询委第三调研组赴福建新疆开展贯彻执行刑诉法专题调研

发布时间:2024-06-04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徐日丹)4月15日至19日、5月13日至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第三调研组先后赴福建、新疆两地检察机关,围绕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开展专题调研。最高检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李如林,咨询委员蔡宁、徐明、贺恒扬、张智辉等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听取了福建省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和相关市、县(区)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刑诉法情况汇报,深入基层一线实地走访,与办案检察官面对面交流。调研组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全面系统梳理了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刑诉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相关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福建、新疆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履职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调研组建议,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新刑事检察理念,创新监督方式,提升履职办案质效。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专家学者的建言献策。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遵循诉讼规律,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调研组分别与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海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明国进行工作会谈。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分别参加有关调研活动。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5/t20240521_65454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