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调研组在湖北调研
发布时间:2024-06-04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最高检调研组在湖北调研 应勇强调
高质效履行“四大检察”职能
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新时代中部地区崛起
“努力把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湖北的战略定位。5月16日至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就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运用法治力量服务新时代中部地区崛起,深入湖北宜昌、武汉等地检察机关调研。应勇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更高质效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更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5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调研相关工作。
在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应勇调研基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他强调,基层是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社会治理的最前沿。基层检察机关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在维护司法公正、做实检察为民中展现更大作为。伍家岗区检察院自主研发毒品犯罪网状打击与治理平台,及时发现、有力追诉毒品犯罪漏罪漏犯效果显著。在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后,应勇强调,基层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社会治理需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努力将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依法惩治毒品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有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要创新监督方式,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增强法律监督线索发现、识别、分析、处置等能力,统筹用好自行补充侦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机制,促进提高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
5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宜昌市检察院。图为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了解“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在宜昌市检察院,应勇调研“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长江生态检察等工作。“‘检察护企’都开展了哪些工作?涉案企业合规主要是哪些类型的案件?”应勇详细了解相关工作情况。他强调,检察机关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关键要有行动、见效果。口号喊千遍,不如精准办一案。检察护企要把“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高质效办案为基本途径,既要按程序依法办好检察环节涉企案件,也要依法加大对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违法使用强制措施、涉企“挂案”等的监督力度,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切实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检护民生’的重要载体和窗口。人员要到位,工作要优化,效率要提升。”应勇强调,检察服务要紧盯人民群众法治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反映诉求在家门口、矛盾化解在家门口、救助帮扶在家门口,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宜昌是长江大保护的“立规之地”,正在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的典范城市。应勇勉励宜昌检察机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殷殷嘱托,切实履行长江生态保护检察职责,努力打造长江生态保护的检察典范。
5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了解该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等相关情况。
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打造“知岸检行”专业办案团队,在全省首创多项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机制。在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后,应勇强调,要深刻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深化检察综合履职机制,加大对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和创新主体的司法保护力度,更加有效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知识产权检察专业性强、新型案件多、办理难度大,要进一步完善技术调查官、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等专业技术人员辅助办案机制,充分运用“智库”资源提升履职办案质效。
5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武汉市检察院,了解轻罪治理等相关工作。
湖北省检察机关在全国较早探索轻罪治理,取得良好成效。在武汉市检察院,应勇强调,加强轻罪治理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要结合检察履职,积极探索更好更快的高质效办案体系、贯穿办案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诉源治理体系,健全完善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轻罪办理机制,加强对不捕不诉的制约监督,不断提高轻罪案件办理质效。办理轻罪案件不能忽视从重、加重情节,办理重罪案件也不能忽视从轻、减轻情节,前提和关键是要严格依法,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相济、宽严有度。案件管理和质量评查是高质效办案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要把业务管理与案件评查结合起来、与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结合起来、与检察官奖惩机制落实结合起来,促进广大检察官把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朝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持续用力。检察技术工作对于保障高质效办案不可或缺,但不能搞模式一刀切、左右一个样、上下一般粗。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技术工作的意见》,坚持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方向,把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与合理化布局、特色化设置、科学化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检察技术对高质效办案的支持、辅助、保障作用。
5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湖北省检察科技信息中心,调研数字检察、法治信息化工程建设等工作。
在湖北省检察科技信息中心,应勇调研数字检察、法治信息化工程建设等工作。他强调,要加快推进法治信息化工程建设,坚持检察“一张网”,做到检察业务、信息系统“一网运行”,检察办案、检察管理、检察服务“一网通办”,法律监督、检察工作、队伍建设“一网赋能”,逐步实现技术支持“一网运维”,努力做到数字检察主干强壮、枝繁叶茂、果实丰硕。法律监督模型要聚焦服务高质效办案,立足可复制、可推广、可共享,坚持建用并举,让更多好用易用实用管用的模型真正发挥作用,有力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5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人民检察博物馆鄂豫皖分馆参观。
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是第一个人民检察系统的国家公诉处和国家公诉人诞生地。在人民检察博物馆鄂豫皖分馆,应勇认真参观检察史料展品,不时驻足观看。“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他强调,人民检察制度的发展史,就是党领导检察工作砥砺奋进的历史。要不断从党的检察事业红色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认真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常态化开展党史、检察史学习教育,继承和弘扬老一辈革命家、检察人的优良作风,自觉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不断推动党的检察事业创新发展。
5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湖北省检察院,对湖北检察工作提出要求。
在湖北省检察院,应勇听取大数据辅助决策分析等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对湖北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湖北检察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要坚持为大局服务,做到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以“检察护企”为牵引,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最高检、省级检察院要摸排一批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采取挂牌督办、异地交办等方式重点办理,发挥示范带头、领导指导作用。要坚持为人民司法,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着力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检察宣传、以案释法力度,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见可感可触。要坚持为法治担当,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奋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调研期间,应勇与湖北省委书记王蒙徽,省长王忠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郭元强进行了工作交流。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菊华,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陪同调研。
(图片:程丁)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tt/202405/t20240518_6544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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