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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雒泽民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06-04    来源: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甘肃省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雒泽民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张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雒泽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张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雒泽民利用担任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兰州市安宁区委副书记、区长,兰州市西固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实施、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兰州市安宁区委副书记、区长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8/348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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