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发力解民忧 晋宁区健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
发布时间:2024-06-11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我不应该擅自占用集体蓄洪沟……”日前,面对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昆明市晋宁区宝峰街道昌家营村党总支书记张某忏悔道。
不久前,晋宁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反映张某利用手中权力占用村集体蓄洪沟、将蓄洪沟填埋搭建大棚种地的问题线索,迅速成立工作组进行了初步核查。
经核查发现,张某在搭建大棚过程中,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家大棚建设的施工弃土填埋在附近废弃的蓄洪沟里,把村集体蓄洪沟私有化,引起部分村民的不满。最终,张某被给予诫勉谈话,并对反映问题立行立改、整改到位。
“我们成立了联合办案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书记、领衔委员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注重运用好‘室组’‘室地’‘室组地’联动等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办案力量,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有效解决了以往各自为战导致的信息不对称、资源浪费、力量不平衡等问题。”谈及该案的办理,晋宁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如是说。
近年来,晋宁区纪委监委立足审查调查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形成了“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若干乡镇(街道)”的联动协作模式,聚焦办案力量统筹联动、审查调查贯通融合、以案促改综合施策等关键环节,着力发现和纠治基层干部暗箱操作、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将监督“探头”延伸至基层“最后一公里”,及时解决群众烦心事、揪心事。
此外,晋宁区纪委监委还注重发挥纪检监察建议在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中的治本功效。注重从“人”“事”“制度”等方面剖析原因、深挖根源、直击问题,从涉案人员的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履职情况,案件本身暴露出的问题、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案发单位权力运行、内控机制等方面入手,督促、推动职能部门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治理,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在统筹、贯通、衔接、深化上下功夫,进一步探索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机制,推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胡凤梅 蔡江玉)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lingyaowen_0607/129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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