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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数字大脑带来监督“智”变

发布时间:2024-06-12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刑事执行检察被称为法律监督的“最后一公里”,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在湖南调研时,长沙市星城地区检察院探索形成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受到调研组关注和肯定。

  “湖南省检察机关在大数据赋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极大提升了监督质效。”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董事局主席江帆在谈到这一机制时表示。

  星城地区检察院在大数据赋能刑事执行法律监督方面作了哪些探索?积累了什么有益经验?近日记者来到该院,一探究竟。

  

  “数据仓库”里搭建综合监督平台

  “作为刑事执行检察派出院,我院承担全市刑事执行检察职能。辖区共有13个监管场所、3.5万名刑事执行对象,其中,在押人员有2万余名。我们每年要监督2万余件刑事案件依法执行,仅靠传统监督方式已难以适应当前形势。”星城地区检察院检察长宋宽馀向记者坦言,要主动拥抱科技,才能破解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象多、构成复杂、过程长的难题。

  2023年初,星城地区检察院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思路,从“信息感知、数字转化、数据应用”三个方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将各项业务分解,并设计了60余个数据采集规范性表格,由派驻监所检察官采集日常检察工作中形成的“内生数据”,再根据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和业务联系,构建覆盖辖区所有刑事被执行人的“数据仓库”,并以“数据仓库”为基底,开发出刑事执行检察大数据综合监督平台,提供多项应用工具,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在刑事执行检察大数据综合监督平台中,该院又结合实践,研发设计了超期羁押预警以及纠防、减刑监督、假释风险评估、社区矫正监督、刑事案件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等10余个监督模型,全面提升监督质效。2023年上半年,该院通过监督平台发现,辖区内某监狱因打架被处罚的罪犯明显增多,在调查核实后,结合对奖惩考核等其他数据的分析,在全市开展打击“牢头狱霸”专项巡回检察,督促监狱对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罪犯立案侦查,严厉打击狱内罪犯又犯罪行为,并助推湖南省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展专项监督行动,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据了解,目前该平台已对2017年以来全市被监管人信息数据、执行机关执法数据、刑事案件数据等刑事执行检察相关业务数据进行了采集,覆盖全市所有刑事被执行人。

  “刑事执行检察大数据综合监督平台的搭建,相当于为检察官增配了数字‘大脑’,能够帮助检察官更好发现问题。”该院派驻检察二室主任刘顺华曾是一名监狱民警,2011年经选调来到检察机关工作,目前负责辖区内6所监狱的监管执法与刑罚执行监督,特殊的工作经历让他有着更深的体会,监狱信息分散、不全面等问题曾让他在监督中苦于难以发现问题,但大数据综合监督平台有效解决了碎片化、浅层次、被动性的监督困境。

  

  

  

  24小时在岗的“智能检察官”

  “每个监管场所都有上千个摄像头,我们每天将看守所各个监舍的监控画面浏览一遍都需要花费很长时间。”已在派驻检察岗位工作6年多的星城地区检察院派驻检察一室主任张永进对此深有感触,他说由于监控画面数量庞大,光靠几名派驻检察官的人工力量很难从监控中及时发现监管场所的执法不当行为。

  为此,星城地区检察院专门研发了监控视频智能分析系统,可以自动发现监管场所在劳动教育改造、禁闭和械具使用、值岗执勤等监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派驻检察官只需查看系统抓取的画面即可了解过去一段时间内的执法不当情况,然后将发现的问题分类整理,集中统一向监管场所提出纠正意见,督促整改。

  “这个系统应用后,工作质效明显提升,能及时发现问题。”张永进介绍说,对于一般性的问题,检察机关定期向监管场所反映,督促整改;对于涉及监管安全的重大隐患、涉嫌严重违法等情况,则会第一时间调查核实。该系统使用一年以来,检察机关已发现多起民警执法不当线索,经调查核实后,相关民警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

  此外,该院还在辖区各监狱部署了约见检察官系统,即在监狱内的合适位置设置若干个约见检察官的语音留言盒,在押人员可以通过该留言盒给检察官留言,语音留言保存在服务器中,检察官可随时了解在押人员所反映的相关情况。为方便与在押人员开展谈话,该院还在各监狱设置了专门的远程谈话室和远程谈话系统,检察官在检察院机关办公区即可与在押人员谈话。

  监管场所民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智能系统的应用,就像24小时在岗的‘智能检察官’,让监督触角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有效助推了我们监管场所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精准排查漏报、瞒报情况

  2023年3月,星城地区检察院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调取了全市社区矫正对象近五年以来的交通违法记录,并通过“社区矫正对象交通违法犯罪”法律监督应用模型,将交通违法人员数据与社区矫正对象数据进行比对,发现浏阳市社区矫正对象田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却未被处理。经检察机关核查并监督纠正,田某最终被撤销缓刑予以收监,该案入选最高检第三批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典型案例。

  据了解,在此次巡回检察中,该院通过刑事执行检察大数据综合监督平台的基础数据,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将公安机关、法院的相关数据与检察机关掌握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比对,发现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受到治安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未对其进行处理。经监督纠正,28名社区矫正对象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7名司法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除了社区矫正监督,刑事执行检察大数据综合监督平台的运用,让检察机关在减刑、假释监督领域的办案质效也有了明显提升。

  今年3月,星城地区检察院从该平台中发现,某监狱呈报罪犯张某减刑案件时有瞒报、漏报其违纪行为的情况。经调查发现,2023年7月,张某因在狱内打架受到处理,而在呈报减刑时,该事项未在呈报材料中体现,办案民警有故意瞒报的嫌疑,且办案民警与罪犯家属存在经济往来。今年4月26日,该院依法以涉嫌徇私舞弊减刑罪对涉案民警立案侦查。

  “在办理减刑、假释监督案件时,我们运用大数据综合监督平台提供的数据与监狱呈报的材料进行比对,可以及时发现漏报、瞒报被提请罪犯违法违规等真实表现情况。”宋宽馀介绍,根据被提请罪犯的相关情况,大数据综合监督平台能够主动推送条件更好、长时间未获得减刑机会的罪犯,检察机关可择优主动建议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尽可能地避免“应减未减”“该放不放”等问题发生。

  据介绍,2023年以来,该院发现并纠正刑事执行违法案件数同比上升391%,发现并纠正减刑假释违法案件数同比上升37%,其中有3件刑事执行检察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rdjj/mtlx/202406/1797829838145323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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