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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杜兆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06-12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肇庆市高新区党工委原副书记杜兆辉(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封开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封开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杜兆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封开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杜兆辉利用担任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ajfb/202406/t20240611_65056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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