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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用好“审理+”模式 推动案件一次办好

发布时间:2024-06-19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被审查调查人的主体身份材料不完善。”“呈批表中关键内容表述与呈批报告中表述不一致。”……日前,红塔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下发了第三期审理提示,对近期移送审理的案件卷宗存在的5个方面16个问题逐一进行反馈,供审查调查部门对标对照,未审先改,争取一次办好。

  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一次办好的办案理念,探索创新“审理+”工作模式,通过下发审理提示、制定审理工具书、开设审理小课堂、跟班轮训等方式,帮助审查调查人员从审理的角度看案件,促使其把握案件审理要素和关口,着力解决“审了改、改了审、再改再审”的顽疾。

  具体工作中,该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制度规范标尺作用,从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规范审理工作流程、统一审理文书格式、加强内部管理四个方面持续发力,及时出制度、出标准、出规范。先后下发《红塔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内控机制》《红塔区纪委监委常用文书格式》《案件材料立卷规范参考》等工具书,为一次办好制定上下统一、系统完备的工作规范。

  “工具书不能一发了之,要结合相关案例和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解疑释惑、交流研讨,切实把要点易错点讲清讲透,才能更好地发挥它的指导作用。”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充分利用案件集体审议、案件分析研判等会议中的碎片化时间,组织开设“审理小课堂”,以小角度、小切口、小业务点入手,定期为审查调查人员作专题辅导。

  为办好“审理小课堂”,该区纪委监委在学用结合上着力,不断改进授课内容和方式。在授课内容上,聚焦法规汇编解析、审理工具书使用,结合日常调研、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设置讲题。在授课方式上,由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和办案骨干轮流讲课,设置“个人主讲、提问答疑、共同讨论”多个环节,帮助审查调查人员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案件质量和办案专业化的双提升。

  为了进一步提升审查调查人员的综合能力,今年4月,该区纪委监委还启动案件规范性提升轮训工作计划,将区、乡(街道)两级审查调查人员纳入轮训范围,以月为单位,周期轮换。通过集中指导、分案到人、“组长+骨干+学员”传帮带,“以案带训”解决在取证、定性、量纪、处分执行、跟踪回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轮训期间,我从办案人员变成了审理人员,从内审、外查、审理等多个角度对案件进行辨析交流、复检问题、盘点短板,发现很多平时自己不注意的细节问题……”正在案件审理室参加跟班轮训的干部小桂说道。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质量意识、办理流程、沟通协作、评查复盘、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等方面,细化一次办好的具体措施,规范案件从‘入口’到‘出口’的全流程,构筑立体化案件质量保障体系。”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向云飞 徐莹 || 责任编辑 吴刘继)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zuzhijianshe_0603/129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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