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公益诉讼助力规范药品网络销售 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发布时间:2024-06-20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涞源检方:公益诉讼助力规范药品网络销售
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随着互联网医疗的蓬勃发展,远程下单、送药上门的实现让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快速获取药物,然而由此带来的药品误用、滥用等问题也时常发生。日前,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网络销售药品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助力药品网络销售规章落地见效。
近日,“益心为公”志愿者发现辖区部分药店可能存在通过网络外卖平台违规售药的情况,并将线索提供给涞源县检察院。检察干警根据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对照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的111号公告》,结合药品网络市场实际销售情况,在网络外卖平台上进行线索排查。通过摸排发现,药店在网络外卖平台上出售的部分复方口服制剂药品本身没问题,但因含有麻醉药品成分,属于网络禁售药品,滥用会有成瘾的风险。而商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销售此类网络禁售药品,会给不特定社会公众带来药物使用层面的安全隐患,理应予以整改下架。经进一步调查,辖区内数十家药店在网络平台上对外销售此类药品。另查,部分药店还存在未在主页上公示执业药师信息、在处方药销售首页面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为群众用药、配药带来安全隐患。
对此,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的参与下,涞源县检察院向行政主管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涉案药店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加强日常监管,对药品的网上药店开展进一步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约谈了涉案药店负责人,并对其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置,对网络禁售药品进行了整改下架处理。
为做好跟踪监督工作,近日,涞源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对销售网络禁售药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发现辖区药店的网络销售平台已全部下架了禁售药品。相关行政机关也表示,将建立“线上清源+线下追溯”的监督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联系互通,协商配合,不断加大网络销售药品监管力度。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406/t20240618_65182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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