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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笔 绘就天蓝地绿水秀新画卷

发布时间:2024-06-20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以法治之笔

  绘就天蓝地绿水秀新画卷

  ——写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开展一周年之际

  “饶阳县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监督履职,推动有关部门在对辖区内随意丢弃、堆放的地膜进行全面清理的同时,注重强化生产、流通环节行政监管,初步建立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

  “涉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职能部门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活动,制作新版古树保护牌二维码。我感受到检察机关守护绿水青山的担当和决心。”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饶阳县端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志辉,全国人大代表,涉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正高级林业工程师刘素云等在提及所关切的农业地膜所致“白色污染”和古树名木保护等问题时,对当地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破解难题的举措给予赞扬。这些举措正是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的具体实践。

  栖居在青山碧水之间,是人们共同的心愿。生态文明建设关系民生福祉。在全国两会上,“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写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

  连接山海、怀抱京津。河北,区位特殊、任务特殊。

  “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是习近平总书记寄予河北的殷切期望。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检察机关责任重大。省检察院党组牢记嘱托,对标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对表最高检部署要求,对照省委省政府提出“到2027年河北生态环境治理达到新高度,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的独特作用,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以决战决胜的姿态,持续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如今,专项监督已满一年。

  这一年,全省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认真落实“公共利益代表”职责,重点围绕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四个领域”,深入落实收集案件线索、办理重大案件、修复受损环境、解决治理难题、健全长效机制、总结办案指引、发布典型案例、打造河北检察品牌“八个一批”目标举措——

  ——共立案6572件,同比上升21%,履行诉前程序5930件,提起诉讼402件。突破了一批“硬骨头”案件,生态顽疾综合整治取得新成效。

  ——通过办案,共挽回被损毁、非法占用的林地、耕地、草原3.2万亩,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修复费用4.5亿元,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458处,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350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7700余亩,累计督促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433家,保护被污染土壤5700余亩,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55万余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66万余吨,挽回被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总案值1.1亿元,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打造了贯通全省三级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现新突破。

  ——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刊稿1800余篇,8000余人加入“益心为公”检察志愿队伍,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氛围持续浓厚,“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成为靓丽名片。

  突破了一批“硬骨头”案件

  推动解决了一批行业性治理难题——生态顽疾综合整治取得新成效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可总有一些人为了一己之私,罔顾法律,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开展这次专项监督,就是要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担当,敢啃硬骨头、打持久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省检察院党组统一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等手段,不仅有效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还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违法者为恢复受损的生态“买单”。

  废硫膏是煤炭脱硫后产生的废渣,含有砷、氰化物、酚、萘等有毒物质,必须依法依规处置。李某某等人在未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为非法牟利,将来自多个省份10家企业的6700余吨废硫膏运输至井陉县进行非法填埋。由于案情复杂重大,井陉县检察院提前介入,组织检察官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一起赴现场查看,就侦查方向、取证思路等进行交流,通过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协同发力,在依法追究李某某等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运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共追回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03亿元,全部用于对污染现场的修复治理。针对违法行为人污染环境案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政府积极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磋商不成的赔偿义务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有效衔接。

  聚焦党委政府关注、新闻媒体关切、人民群众关心的“硬骨头”案件,全省检察机关迎难而上,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生态顽疾,推动解决了一批系统性行业性治理难题。

  针对七年未打捞的沉船污染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唐山市检察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天津海事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诉请获得全部支持。大量“三无”船舶从事非法捕捞,逃避渔政监管,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造成破坏,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检察院依法向北戴河新区海洋和渔业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展开拉网式排查,对639艘“三无”船舶、船证不符渔船进行整治,拆解老旧渔船624艘,累积20多年的治理难题得以解决。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命根子。针对履职中发现的未回收农用薄膜造成耕地污染问题,承德市检察院向市政府作专题报告,组织开展“白色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为行政机关争取资金,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50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4万亩;饶阳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诉前磋商会、现场送达检察建议等,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积极推进和规范农用薄膜的回收处置工作,推广使用可降解产品进行替代,从根源上治理“白色污染”。

  ……

  专项监督中,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开展常态化督导指导,大气、水、土壤环境和生态资源“四个领域”办案数量稳中有升。大气环境领域,共立案1058件,有力制止污染气体无序排放等违法行为。水环境领域,以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保护为重点,共立案1513件,非法排放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情况得到管控,城市二次供水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土壤环境领域,共立案1807件,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更加规范化,农用地膜等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控制,有力打击违法处置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行为。生态资源领域,共立案2194件,依法查处惩治了一批私挖乱采、非法占地等破坏生态资源的突出问题,筑牢了全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屏障。

  开展跨区域公益保护协作,与行政机关协同共治,从被动接受监督到主动要求监督——

  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新格局

  有着“华北明珠”之誉的白洋淀是华北地区最大的淡水湿地。为加大白洋淀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专项监督伊始,保定市徐水区检察院联合白洋淀上游漕河流域的保定市满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苑区、易县以及雄安新区安新县等地检察机关,重点围绕漕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以及森林、草场和湿地等保护领域,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保护协作。

  全省三级院持续加强与相邻省市检察机关沟通联络,建立完善具有地域特色的公益保护协作机制283个,推动解决跨区域公益保护难题。围绕渤海湾、大运河、太行山、燕山、坝上草原等重点区域,与北京、天津、内蒙、山西、辽宁等省区市建立了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跨区域公益保护协作机制,凝聚了最广泛的公益保护合力——

  唐山市、秦皇岛市、沧州市检察院与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共同建立渤海海洋、湿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保定、张家口、石家庄、邢台、邯郸市检察机关扎实推进《关于建立太行山(河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落实,共办理太行山山体山石保护案件120件,共挽回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2900余万元。阜平县、曲阳县、安国市、定州市、安新县,山西省繁峙县、灵丘县等两省七地检察院开展大沙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

  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独特价值,针对专项监督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商,推动依法全面履职——

  文安县检察院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超标排放污染大气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溯源治理、系统治理,对辖区内3000余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全面清查,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方案,实现排查整治常态化。衡水市检察院组织桃城区检察院、冀州区检察院围绕衡水湖开展跨区域联合踏查,办理涉水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案件12件。辛集市检察院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协作配合意见,建立协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线索移送。临城县检察院组织9家行政机关会签《关于临城泜河野生水鸟保护联合工作实施意见》,推动划定30万平方米保护区域,并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态保护课堂与实地教学活动和家庭教育讲座,受教育达2万余人次,将生态环保教育向家庭延伸……

  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方生态。专项监督中,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异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举措,加强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过程监督,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察工作特别是公益诉讼检察创出了知名度、美誉度、公信度,行政机关对检察工作有了更深了解,自觉接受检察监督的意识更强,甚至主动寻求检察监督和支持,邀请检察机关联合印发实施方案,依法打击有关违法犯罪,并对专项行动进行监督,加大生态资源保护力度。

  打造贯通全省三级检察院的数智平台,让线索自动上门、使案件浮出水面、为办案赋能增效、助决策耳聪目明——

  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现新突破

  “公益诉讼检察是检察机关以公益保护为核心而展开的法律监督,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相比,更需要能动履职、主动监督,在数字化时代须臾离不开大数据智能化应用。”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开军提出,要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关键在于打造场景齐备、功能强大的数智平台。”

  省检察院注重科技赋能,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以公益诉讼检察为切入口,打造了贯通全省三级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构建起上下一体、智能高效、区域联动、指挥有力的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新模式。平台以数据、算力、算法为支撑,集线索收集、智能研判、辅助办案、流程监控、监督模型、专项活动、管理决策、指挥调度于一体,打通了与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行政机关的数据壁垒,与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省自然资源厅实现群众举报投诉和卫星遥感数据共享。接入了199架无人机、272台快检设备,实现了跨区域共享共用。上传了3.5TB卫星遥感数据,覆盖了全省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域,发现线索更精准,固定证据更便捷。载入了24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类案监督更深入。通过智能研判辅助办案、类案监督模型超市、燕赵山海专项监督、办案质效综合分析、融合通信指挥调度“五大应用场景”,实现了“让线索自动上门、使案件浮出水面、为办案赋能增效、助决策耳聪目明”的目标。

  “通过数智平台,共搜集案源信息5万余条,向市县检察院推送案件线索1.4万余条,立案2503件,提升了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精准性、规范性。”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介绍。

  建树检察品牌,唱响主旋律,持续浓厚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氛围——

  “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成为靓丽名片

  “妈妈,你看,土地公公在向孙大圣求救。”一场法治宣讲活动现场,漫画《大圣救我!》引来大家观看,画面上“土地公公”的手脚被未回收农用地膜绑住动弹不得,向“孙大圣”求救……这是邱县检察院创新制作“检言漫语”系列漫画,去年被授予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在深入开展专项监督中,“检言漫语”工作团队围绕专项监督四个重点领域,组织创作了“燕赵山海·公益检察”系列主题漫画,用生动的漫画语言,形象解读专项监督工作主要内容,增进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营造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要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拓宽线索来源渠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公益损害问题。”专项监督开展之初,省检察院按照动员会要求,加大宣传力度,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宣传并举,大范围、大阵仗、大力度,整体联动、一呼百应,一大批有亮点、有特色、有分量的文化品牌应运而生,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聚焦办案实践,省检察院及时提炼总结办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办案指引,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规范化、正规化。发布湿地、耕地、水生态水资源保护,矿产资源等领域办案指引。涌现出专项监督工作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50名。全省检察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60余场次,举行检察开放日200余场次。省市检察院举办主题书画展,市县检察院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创作具有地域特色的主题文艺作品,以人民群众耳熟能详、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走进千家万户,成为街谈巷议。

  微光成炬。专项监督的深入开展,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关注,省领导批示20余件次,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刊稿1800余篇,阅读量超千万人次,8000余人加入“益心为公”检察志愿队伍,提供相关线索849件……“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在省两会期间也成为热词。代表委员们对专项监督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提出意见建议。

  “‘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已经成为河北检察机关的一张靓丽名片,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让更多人参与到专项监督工作中来,打好护航美丽河北建设攻坚战。”全国两会前夕,50余名驻冀全国人大代表对“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开展情况进行集中视察,对全省检察机关通过专项监督推动解决一大批党政关注、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给予高度评价,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殷切希望。全国人大代表、石家庄市新华区卫生队大班长马长翟对专项监督提出中肯建议。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406/t20240618_65192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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