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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原党组书记、主席李森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06-26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日前,经中共亳州市委批准,亳州市纪委监委对亳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原党组书记、主席李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多人串供、转移隐匿赃款赃物,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公器私用,多次干预、插手司法和仲裁案件办理;私德不正;毫无纪法意识,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将监督执纪执法权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亳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森开除党籍处分;由亳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亳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jzwcf1264/p/1193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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