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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饲料、偷换肉猪致企业损失百万

发布时间:2024-06-27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近日,河北省邢台市检察院,威县县委县政府分别收到某农牧公司寄来的信件。该企业对威县检察院在有力打击犯罪的同时,多方协调帮助企业挽回损失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2023年2月,农牧公司与刘某经营的养殖场签订代养合同。后来,农牧公司发现刘某的养殖场出现异常情况,刘某等人不仅倒卖农牧公司饲料70余吨,还采取“以小换大”的方式偷换肉猪600余头,造成农牧公司损失百余万元。农牧公司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案后,检察官把依法追赃挽损作为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在审查证据、指控犯罪的同时,还对追缴涉案财物提出了可行性意见,并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耐心向刘某及其家属释法说理,讲清及时挽回受害企业损失与判决生效后被执行的差异,督促其积极退赃。最终,刘某主动退赔受害企业全部损失并获得谅解。

  随后,该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刘某提起公诉,但检察履职的脚步并未停止。今年5月,检察官到农牧公司走访,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反诈”宣传和合规经营法律知识培训,帮助企业提高经营风险意识,完善企业财产保护措施,提升企业合规管理水平。目前,农牧公司经营效益、管理机制都有明显提升。

  今年以来,该院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在严厉打击犯罪、强化诉讼监督的同时,持续优化检察产品供给,联合行政监管部门,共同搭建惠企政策、法治体检、合规讲座等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订单式、精准化法律服务,全方位开展护企行动,持续汇聚合力为企业纾困解忧,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6/t20240621_16346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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