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和充电器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发布时间:2024-07-03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自2024年10月15日起受理认证委托。2025年11月1日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充电器单独实施CCC认证,是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重要举措。这意味着需要由第三方认证机构确认产品持续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耐热阻燃、互认协同充电要求。
针对锂电池组装门槛低、安全风险高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将单体电池(电芯)和电池组均列入CCC认证范围。要求每块锂电池必须标明安全使用年限、打刻耐高温(950℃保持半小时)的永久性唯一性编码,禁止将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到电动自行车,从源头把关制约非法拼装改装锂电池的违法行为。
在认证风险可控、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将积极采信已有合格评定结果,减轻企业负担,便利企业获证。(记者林丽鹂)
《 人民日报 》( 2024年07月03日 07 版)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shizhengzhaibao/202407/t20240703_2250390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派工作组赴湖南指导救灾救助工作
- 下一篇: 新一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