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强化“八小时之外”监督 为党员干部戴上“紧箍咒”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今天请你过来谈谈心,主要是想了解一下你在‘八小时之外’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方式。作为一名新入职的党员干部,希望你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净化生活圈、朋友圈,做一名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近日,在广德市桐汭街道纪工委组织开展的谈心谈话工作中,面对新入职的年轻党员干部,街道纪工委书记语重心长地说道。以开展谈心谈话的方式深入了解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之外”的思想及生活情况,不仅是各级党组织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有力举措,也是实行严管厚爱的重要体现。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在全社会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将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从“八小时以内”拓展至“八小时之外”,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层层传导压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做清正廉洁的表率,从而构建党风清、政风明的良好政治生态。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之外’的行为也要受到党纪法规的严格约束,从近年来我们查处的一些违纪违法案件可以看出,党员干部‘出事’往往和‘八小时之外’有关,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既是约束更是保护。”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说,“今年,广德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注意社会形象,规范和约束自身的言行举止,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据了解,新制定的《管理办法》不仅明确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的范围,同时从党员干部遵守“六大纪律”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等方面明确列出禁止行为,形成“负面清单”,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八小时之外”模范遵守党纪法规,弘扬社会公德,约束言行举止,不得发生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行为,以有力监督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戴上纪律“紧箍咒”。
同时,在监督措施与监督责任上,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及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明确“自我约束”“党组织监督”“专项监督”“家庭监督”及“社会和舆论监督”等监督方式,从而实现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有机结合,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之外”的表现情况,将纳入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并作为个人年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不仅可以打造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干部监督网络,更有助于帮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脉问诊’‘开好药方’。”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人表示,针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八小时之外”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开展廉政提醒,加强动态监督,切实增强监督成效。今年以来,该市各地各单位共开展谈心谈话1831人次,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38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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