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监督 > 正文

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多措“廉”动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留党察看处分的影响期不同于留党察看期限,前者是从留党察看期满、恢复党员权利起算,而留党察看期限有一年、两年之分。在实际执纪执法中,一个党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在多长时间内可以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像这样的“小课堂”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已经举办了5期,在逐条逐句、原原本本学习基础上,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工作经历、办案经验、典型案例等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你学我讲,你问我答,就大家容易混淆、理解困难等难点进行讲解、释疑,人人是教员、事事是教材、时时受教育。

  近日,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举办国有企业纪检干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班,这是5月以来该纪检监察组对国资国企党员干部进行的第二次辅导。这次专题辅导注重联系实际,结合企业党员干部易发多发的违纪违法行为如违规吃喝、酒驾等,注重从如何运用条例作辅导。

  “专题辅导让我对修订的背景、意义有了全面了解,深化了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随堂讨论不仅让我加深了对一些具体条款的认识,还解决了执纪实践中的一些困惑和疑虑。”辅导结束,多名企业纪检干部主动与辅导老师交流,请教执纪中碰到难题,辅导老师都一一作了解答。

  如果说“专题辅导+随堂讨论”是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丰富拓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有效形式,那么以案为鉴、以案说纪开展警示教育则是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工作、抓在经常的有效途径。

  “选取的案例不够典型、不够醒人,原因剖析不够深入,还需深入挖掘国资国企典型案例‘富矿’。”“个别地方画质不好,部分解说词还需斟酌……”从筹备拍摄警示教育片到选取典型案例、从撰写脚本到拍摄画面、从配音到集体审看,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已多次召集省国资委相关处室负责人、有关企业人员进行修改。

  除了拍摄警示教育片,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用好国资国企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活教材”,联合驻在部门,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量身定制以案说纪党纪学习教育“套餐”,推动党员干部树牢规矩意识,从心底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

  “下一步,我们将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清廉国企’建设中,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中深化对纪律的认识,在查处经营腐败、虚假交易等问题中把纪律要求落到实处,以‘廉’动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paizhudongtai_0702/13027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