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防患于未“燃” 护航电路畅通
发布时间:2024-07-18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防患于未“燃” 护航电路畅通
——雄县检察院公益诉讼促高压线树障安全隐患消除
近一段时间,华北平原连续遭遇高温酷暑,用电负荷也持续攀升。6月25日上午,顶着炎炎烈日,雄县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们再次走上街头,对街道两侧高压线树障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踏查。“多亏检察干警的细心工作,这下我们再也不用担心用电安全了。”看着检察干警一丝不苟的工作身影和早已被汗水浸湿的制服,路过的群众对他们竖起了大拇指。
今年初,雄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时发现,县域内部分高压线下周围树木过高过密,存在高压线横穿树杈、树枝与高压线交叉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为把“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检察机关采取“多途径固定证据—深入查找问题症结—综合制发检察建议—建章立制”的公益诉讼新模式,通过穿透式履职,打破部门壁垒、消除执法分歧,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消除了高压线树障安全隐患。
深入调查取证
“地空协同”固定证据
获悉这一线索后,雄县检察院干警立即对县域内26条街道进行了踏查。他们通过实地勘察和无人机拍摄相结合的“地空协同”方式调查取证,发现有6条主干道存在不同程度的高压线树障问题。
“这些景观树与高压线交叉,不但对用电安全造成影响,对我们的人身安全也是威胁!”检察干警还对70余家沿街商户进行走访,征求意见建议。群众普遍反映,这些高大树木生长快,在枝繁叶茂的夏季,与高压线相互缠绕、摩擦致高压线处绝缘层破损、脱落,易发生事故。为护航电路畅通,消除安全隐患,雄县检察院决定立案审查。
发出检察建议
以“我管”促“都管”
在办案过程中,雄县检察院干警通过询问电力企业负责人员,与电力主管部门沟通,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发现高压线树障问题系历史遗留问题。近年来,该县范围内也多次发生因高压线树障缘故造成的电力设施损坏、跳闸、短路等事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干警们还了解到,电力企业依法应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进行管理,但对这些景观树进行修剪或砍伐会影响绿化美观,之前电力企业与雄县园林绿化部门多次协商未果,修剪工作一拖再拖,电力主管部门也未及时履行职责。
“你不管,我不管,这些真正涉及民生的事永远解决不了!”雄县检察院领导和干警们下定决心,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监督和精准落实,真正做到以“我管”促“都管”。随后,该院向负有保障电力运行安全职责的雄县改革发展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督促、协助电力企业及时修剪影响安全树木并开展全面巡查,做好安全预防宣传工作。
建议制发后,为消除行政机关之间的分歧,雄县检察院还组织召开了多部门磋商会议,由承办检察官讲明利害关系、进行充分释法说理,研究确定各方应依法履行的职责。最终,各主管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并制定了“安全为主、兼顾美观、系统修剪”的高压线树障综合治理方案。
今年5月,雄县检察院先后收到雄县改革发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回复,双方协同配合,共同指导电力企业开展了高压线树障修剪治理工作,共修剪绿化树木1873棵,涉及县域内18条主要街道。
推动建章立制
协作配合促长效治理
为了确保整改切实到位,在办案过程中和整改完毕后,检察干警还多次开展“回头看”。他们欣喜地发现,影响出行安全、电力安全的隐患消除了,修剪整洁、高度适宜的树木让宽阔的街道恢复了清爽与宁静。
考虑到树木存在生长周期,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确保形成长期有效的配合协作机制,前不久,雄县检察院牵头与县公安局、县改革发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县供电分公司,共同会签《关于建立雄县电力设施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推动行政权力监督协作配合,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围绕构建信息共享反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协同共治、加强普法宣传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着力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有效衔接,促进依法行政和共建共治。通过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监督同向发力,进一步巩固高压线树障治理成效,确保该问题得到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长效治理。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407/t20240716_65643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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