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鸟类放飞 共建生态和谐
发布时间:2024-07-18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在秦皇岛市鸟类收容救助站举行了鸟类保护公益诉讼主题活动。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会同公安干警,与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和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的师生代表,共同将非法猎捕的灰椋鸟、珠颈斑鸠、山斑鸠、灰斑鸠等20余只鸟放归自然。
活动中,检察官以办理的一起非法狩猎野生鸟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为切入点,通过以案释法、宣传讲座、制作鸟类粘土手作、模拟鸟类诱捕等形式,向同学们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检察机关对非法狩猎鸟类的行为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以及对于鸟类保护的类别、犯罪的特征和犯罪后如何受到惩罚等知识,让同学们在学习科普知识的同时,增强学生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认识,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
多样生动的科普活动,让同学们收获良多。“检察官叔叔阿姨们说‘环境好不好,鸟儿最知道’,这次放鸟活动让我懂得了鸟类是保护环境的天使,保护鸟类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我们要爱鸟护鸟,做守护‘天使’的好少年!”参加活动的学生张书瑞说。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407/t20240716_65645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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