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督促整治食药领域违法广告
发布时间:2024-07-18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日报》刊发报道截图。
岂能任由虚假宣传误导群众
邢台信都:督促整治食药领域违法广告
“我们将深刻吸取这次教训,在今后产品推广和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发布广告。”近日,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官助理走进该区案涉企业开展“回头看”时,某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
2023年12月,家住信都区的陈某从线上某商城购买了该企业品牌饮品,平台广告宣称该饮品具有改善睡眠的功效,陈某收到货后却发现其只是普通饮品,并无所宣传的功效,便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了这一情况。
信都区检察院通过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抓取到该线索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检察官用手机录屏的方式对线上某商城的商品信息和宣传广告等证据进行了固定,同时深入该饮品生产企业调查走访。
检察官调查后发现,该企业在线上某商城宣传销售的饮品仅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属于普通食品,外包装也未显示保健品批准文号,存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情况,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今年1月8日,该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完善监管制度,严厉查处违法广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相关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删除了平台上的虚假宣传广告,并给消费者退款。
信都区检察院立足个案办理,结合区域实际,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签订《关于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建立了线索移送、资源共享、协助取证、案件互询等6项协作机制。
根据《意见》,信都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违法广告的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经营主体发布广告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约谈企业负责人23人次。截至目前,该院办理的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诉请法院支持惩罚性赔偿金达到了340余万元,进一步加大了对虚假宣传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惩戒力度。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407/t20240716_65650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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