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买大学指标骗他人4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4-07-18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记者 黄辉 通讯员 胡珺
高考分数线公布后,志愿填报成为考生和家长最关心的话题,然而也有不法分子趁机非法牟利。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2023年5月底,曹某因知道被告人彭某曾为一个中学生成功办理转学,便认为彭某在教育部门有关系,希望通过彭某的关系让其学长赵某被某大学录取,彭某听后表示可以帮忙办理入学指标。之后,在曹某的介绍下,彭某认识了被害人赵某,并承诺如办不了入学则退还所有费用,赵某信以为真。2023年5月至7月期间,彭某编造请客送礼、购买入学指标等各种谎言,先后从赵某处骗得406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40600元,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以及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犯罪前科等量刑情节,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7/t20240717_16433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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