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检察:让数据“开口说话”,着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24-07-18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自己的生命和安全,同时也是尊重他人的体现,是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汕头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职责中发现交通安全隐患,创建探索运用“基于刑事诉讼大数据的行政检察监督线索筛查模型”,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工作高质效开展。
检察履职发现案件线索
近年来,汕头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依职权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如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存在对部分醉酒驾驶机动车人员没有依法及时吊销驾驶证的情形,再如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区“雪亮工程”道路监控系统,发现辖区内存在货车不按规定悬挂、故意污损号牌,以及不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牌号字迹不清等问题。
数字检察赋能专项行动
就上述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线索,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部署推进交通安全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类案监督。由于交通领域行政执法量较大,有必要通过大数据分析开展专项监督,汕头市检察院创建探索运用“基于刑事诉讼大数据的行政检察监督线索筛查模型”,从起诉书、生效刑事裁判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多个途径收集数据,并进行分析、比对。
从“小切口”到“大治理”
经大数据碰撞,汕头检察机关进一步对结果进行调查核实,逐案分析判断,从中搜集排查线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分别依法向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实现以专项监督为“小切口”,书写“ 大治理” 检察文章,切实维护交通安全执法公信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jccz/202407/t20240712_65601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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