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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检察:保护土地资源 严守耕地红线

发布时间:2024-07-18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支撑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2022年以来,广东省中山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持续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共督促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面积42万余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面积5万余平方米。不仅通过办案切实解决了多个土地违法问题,消除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的“行政处罚白条”现象,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完善了工作机制,有力促进了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

  个案执行+诉源治理,消灭行政处罚“白条”。中山市法院积极践行最高法的执行改革举措,就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案件实施“裁执分离”执行机制。但从近年来的司法实践来看,法院作出准予执行、由镇(街)政府组织实施执行的裁定后,部分镇(街)未予落实,导致土地及其附属建筑物违法状态持续存在。针对“裁而不执”等问题,中山市检察机关延伸监督职能,督促个案执行,清理“违法存量”,并细化和落实土地执法查处联动责任制,从“案内”审查向“案外”治理延伸,形成共治合力,严控“违法增量”。

  

  

  办案检察官到社区调查核实涉案土地历史变更情况

  

  例如,在办理涉及叶某等102个单位和个人非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中,中山市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某镇政府作为强制执行主体,其在收到法院作出的准予执行裁定后未及时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执行,导致土地违法状态持续存在。检察机关在发出检察建议后,多次与某镇政府座谈,逐案沟通和督促执行处置措施。在推动形成部门联合整治、舆论攻坚宣传、巡查甄别移交、群力群防群控机制的同时,全面促推农村“两违”系统整治工作,及时制止在建“两违”701处,督促拆除违法建筑531处,治理土地面积超过46万平方米。

  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唤醒耕地生机。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写好耕地修复的“后半篇”文章一直是检察机关的履职重点。中山市检察机关加强与土地管理行政机关、执行实施机关的沟通联系,推动健全土地执法查处联动机制、监管制约机制、“裁执分离”实施机制,并定期开展“回头看”,为守牢耕地红线贡献检察力量。此外,该市检察机关还积极应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镇(街)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

  

  

  涉案农用地复垦后,农户在缸瓦沙岛耕地上进行田管作业

  

  2021年12月,中山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涉非法占用农用地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发现,胡某等5人自2019年9月起非法租赁缸瓦沙岛230余亩耕地,用以填埋工程建筑废料,严重破坏了耕地种植条件。由于土地修复费用远超案涉企业的赔偿能力,如何有效修复这片遭受污染的耕地成为自然资源部门的心病。对此,检察机关主动介入、磋商协调,经过实地调研后就损害赔偿提出参考方案,促成双方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有效解决了土地修复问题。今年春耕期间,检察官对上述案件开展“回头看”时发现,曾经230余亩废弃耕地已复垦,田间新芽吐绿。

  数据+技术,提升办案质效。中山市检察机关围绕农村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积极探索研发“土地违建执行监督”行政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采集、筛查、对比行政执法数据、司法裁判数据和卫星遥感监测数据,挖掘和监督未依法强制执行“退还土地”和“拆除违法建筑物”的行为。

  

  

  检察机关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土地违建执行监督

  

  在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该模型获一等奖。今年上半年,中山市检察机关继续复用土地违建执行监督模型,核查线索73条,成案61件,办结1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份(涵盖5个案件),终结审查8件,督促行政机关开展执行工作,推动清理土地面积12.6万平方米,恢复耕地3.5万平方米(含永久基本农田1064.3平方米)。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jccz/202407/t20240711_65579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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