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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6个党支部获评“内蒙古自治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

发布时间:2024-07-1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全区党支部建设质量和水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决定,选树297个党支部为“内蒙古自治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其中,内蒙古检察机关6个党支部入选。

  党支部是党最基本的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近年来,全区各级党组织牢记殷殷嘱托,聚焦办好两件大事,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强化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星级化管理为抓手、亮晒比活动为载体,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持续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在创新创先实践中,各领域涌现出一大批基础工作扎实、特色经验明显、示范效应突出的党支部。

  内蒙古自治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党支部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第一党支部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党支部

  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

  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党支部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第三党支部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党支部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第四党支部以创建“模范”支部为牵引,将党建引领无缝嵌入组织架构,打造两级院“卓兰未检”党建品牌矩阵,组建未成年人办案团队,让未检工作成为两级检察院“书记项目”,实现党建与业务同向发力。深入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成立“党员法治宣讲团”,为普法宣传点燃“红色引擎”。以创新党建引领与综合履职融合并进的思路,强化未成年人溯源保护,与政法委、民政、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公安、法院等建立党建共建新格局,用心用情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第一党支部

  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第一党支部作为服务检察院党组最直接、联系全院各条线最广泛、保障检察事业发展最核心的第一方阵,各项工作均发挥着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中枢”作用。坚持带好头、作表率,全面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任务,以“步步提升、项项进步、全全党建”为抓手,突出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凝心神、夯基础、赋动能,支部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推动整体工作发展展开,检察工作连续多年位于全区前列、全市第一,2023年,被人社部、最高检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检察保障。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党支部

  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党支部立足全国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之一的地域实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光芒”党建工作品牌为引领,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最高目标和基本价值追求,深入牧区“主动约访”“带案下访”,“零距离”倾听群众心声,答疑解惑,用高效、便捷的服务满足牧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下沉社区成立“反诈骗”“家庭教育指导”“检企联络”等党员工作站,做实党组织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办理的4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8起案件被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2起案件获评2023法治获得感典型案例。组建“暖阳”“花朵”党员办案团队,选树“星星”党员先锋示范岗等身边先进典型,激励引导、实干比拼。坚持调研立检,11篇调研文章获得国家级荣誉,3篇获得自治区级荣誉。

  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

  科右中旗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打造“理论+业务”学习矩阵,2023年以来开展各类学习10余次,组织检察业务类培训40余人次。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设立党员示范岗,建立以“党建引领,红色传承”为主题的党员活动室,推进党支部运作规范。“党建+检察”深度融合,深入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强化命案防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筑牢全民反诈安全防线,积极“送法护企”,开展双语普法送基层等活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党支部

  近年来,察右后旗检察院党支部围绕“讲政治、抓传承、做表率、求精致、创特色”工作思路,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自觉将党的建设融入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效,着力构建“党建+”工作格局,以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政治建检,将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能量引擎,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形成狠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筑牢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忠诚根基;二是坚持人才兴检,把坚持培养党员干部、加强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抓实,锻造党建与业务双优的检察铁军;三是坚持业务立检,通过“党建+”,打通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双向通道,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相得益彰。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第三党支部

  杭锦后旗检察院第三党支部坚持在检察履职中谋划推进党建工作,强化检察人员“为民执法”思想。坚持“党旗红引领检察蓝”,结合业务实际,以“三为理念为引领、六力提升为支撑、五红阵地为基础”,形成“365党建工作品牌”。以该品牌为核心,与检察业务相融共促,各项工作创新发展,成绩突出。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407/t20240712_65600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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