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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检察:异地联合帮教助他赶上高考“列车”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我被陕西某职业技术学院录取了。感谢您,检察官……”近日,一通来自千里之外帮教对象小张的电话,让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炜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高考是人生的分水岭、少年的追光路。而对于小张来说,由于卷进了一起刑事案件,遭遇了人生航程里的阴霾,差一点错失了高考的“列车”。

  2023年3月,小张在网上认识了王某某,从聊天中得知为王某某提供QQ账号有利可图,于是组建了8个通讯群组用于QQ账号的收购、租赁、解封等活动,群内成员账号累计299个,非法牟利人民币8229.95元,并导致1名大埔人李某被上游犯罪分子敲诈勒索。李某在当地报案后,很快小张也进入了公安机关的视线。

  同年12月,还是未成年人的小张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移送大埔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小张的常住地为陕西省扶风县,承办检察官采用远程提讯方式对案件进行了办理。经全面审查,小张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但鉴于其为未成年人,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又正处于高三在读阶段,检察机关拟对其提出附条件不起诉。

  为全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工作落实落细,2024年3月,大埔县检察院召开了不公开听证会,从听证员库里抽选具有教育及司法行政经历的人员担任本次听证的听证员,邀请长期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同参与听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寻求案件办理最优解。

  “小张涉案时系未成年人,归案后具有悔罪表现,并积极退赃退赔,符合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条件”“罪错未成年人更需要护上马、送一程,高三是关键时期,要注意协调好学习与帮教的时间”“建议检察机关开展异地协作帮教,联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在地检察院落实观护帮教相关措施”……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对考察帮教方案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参考意见。

  大埔县检察院充分汲取了大家的意见,于4月9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小张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为保证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效果不打折扣,在与千里之外的陕西省扶风县检察院充分沟通后,承办检察官陈炜专程前往扶风县协调对接小张的异地观护帮教工作。

  在帮教工作衔接会上,陈炜向小张及其父母现场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并对小张进行了训诫和教育,重申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两地检察院与小张及其监护人共同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明确观护帮教的具体内容和权利义务,并为小张制定了包含心理辅导、法治教育、公益活动等内容的个性化帮教方案。同时,依法向小张的监护人制发了《督促监护令》,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合力做好小张的考察帮教工作。

  

  

  

  “我一定会服从监督考察,认真改过自新,积极投入高考,做一个有用的人。”离开扶风县时,小张的承诺让陈炜感受到了高考青年的信心。

  开展异地帮教以来,陈炜多次拨通小张父亲的电话了解情况。张父表示案件发生后,经过检察机关和专业社工的帮教,小张的变化很大,学会了体谅家人,学习也更加用功了。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小张还利用假期在其姑姑的公司打工,努力为自己攒上大学的学费。

  而今,小张的电话让陈炜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一份来自高考学子的喜悦。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jccz/202407/t20240718_65688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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