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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更高站位上做好办案工作——记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副主任尼玛次仁

发布时间:2024-08-06    来源: 西藏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2024年7月2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七版“新作为”版面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风采”栏目刊发了题为《在更高站位上做好办案工作——记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副主任尼玛次仁》的稿件。全文如下:

  

  

  图为尼玛次仁(左)在阿里地区康乐新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其美多杰 摄

  “实践中,一些腐败分子的违纪违法手段越来越隐蔽,明目张胆收受贿赂的行为越来越少,这就需要我们在办案过程中擦亮眼睛、潜心研究……”日前,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纪委监委一批年轻同志加入办案工作,第六审查调查室副主任尼玛次仁把自己的工作经验手把手地传授给他们。

  其实,1986年5月出生的尼玛次仁也是一名年轻干部,但经过办案工作的长期历练,他那张年轻的脸上有着远超年龄的成熟和稳重。自2019年4月调到阿里地区纪委监委以来,他在工作中不断成长,迅速担负起案件审查调查重任,参与办理了多起大案要案,逐渐成为办案骨干、突破能手。2022年9月,尼玛次仁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嘉奖。

  去伪存真,凡事多问几个“为什么”

  面对组织审查调查,一些审查调查对象会采取各种手段掩饰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或是相互串通,订立攻守同盟,或是编造虚假信息,对抗组织审查调查,扰乱办案人员思路。

  长期积累的办案经验,让尼玛次仁对案件有关信息异常敏锐。他常说:“对于涉案人员提供的信息,不能只用眼睛去看、耳朵去听,一定要用心琢磨,以更高站位来思考分析,凡事多问几个‘为什么’。”

  2022年,尼玛次仁参与核查阿里地区行署某部门“一把手”熊某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由于与熊某有密切关系的商人雍某已被采取相应调查措施,心怀忐忑的熊某便私下和雍某妻子刘某约定说辞,订立攻守同盟。当核查人员向刘某了解情况时,刘某便谎称之前送予熊某的礼品礼金已被退还。加之有一张归还礼品礼金的凭条佐证,当时有些核查人员认为,这条问题线索可以作了结处理。

  但是尼玛次仁却认为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我们给了刘某纸和笔,让她写一份关于熊某归还礼品礼金的情况说明。”尼玛次仁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刘某在写情况说明时总是犹豫不定,甚至还对一些内容进行了多次涂改,这些细节引起了我的注意。”

  “非常感谢你的协助……你们两口子在西藏这么多年,做这么大的生意,很不容易啊。”刘某写完情况说明后,尼玛次仁趁机跟她拉起了家常,从他们夫妻两人来西藏创业谈起,最后又回到了与领导干部交往问题上。

  谈及此,刘某有些慌乱,手足无措,言语神情中露出了破绽。“我希望你能如实说明情况。”尼玛次仁乘势而为,向刘某讲形势讲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突破了刘某的心理防线。刘某如实交代了熊某有关违纪违法问题,该案得以顺利突破。

  后来,尼玛次仁在总结这次核查经验时说道:“即使是一手证据材料,我们也不能想当然地‘照单全收’,而是要结合具体案情,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

  治病救人,对受处分干部“拉一把”“扶一下”

  “我们要在更高站位上做好办案工作,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不是要将干部‘一棍子打死’,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尼玛次仁认为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业务过硬,更要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工作中他时刻在思考党中央的要求是什么,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做什么,纪检监察工作怎样才能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

  阿里地区某副县级干部罗某,2023年因涉嫌违规收受服务对象财物,被阿里地区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该案主办人正是尼玛次仁。通过广泛深入的了解,尼玛次仁发现罗某在干部群众中口碑较好,工作很负责任,而且其违纪行为比较轻微,也未造成严重后果。按照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关要求,审查调查组建议给予罗某党内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监督执纪的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我们不能‘一处了之’,而要对受处分干部‘拉一把’‘扶一下’,让他们在组织的关爱中重塑自我。”尼玛次仁和同事一起与罗某进行了深入谈话,向他讲清政策,让他感受到组织的关怀,激励他在工作岗位上继续担当作为。在尼玛次仁耐心的思想工作中,罗某逐渐端正了态度:“组织给我的处分不仅是完全正确的,也是完全必要的,感谢组织通过早提醒、早查处,避免了我在违纪违法的歧路上越走越远。”

  工作中,尼玛次仁还特别注重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下大力气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2022年,阿里地区行署某部门领导干部拉某,因违纪违法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此后,拉某一度意志消沉,用他自己的话说,“当时觉得看一切都是灰蒙蒙的,认为自己以后没希望了,工作干和不干已经没什么区别了”。

  作为拉某案件的主办人,尼玛次仁非常关心他的思想和工作生活状况。他经常上门走访,耐心为拉某解释组织对待受处分干部的相关政策,鼓励拉某通过优异的工作成绩获得组织的认可与重用。对此,拉某十分感激:“感谢组织锲而不舍的关心与鼓励,现在我已经彻底放下了思想包袱,我会以饱满的热情重新面对工作和生活。”

  严谨自律,主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己

  自参加工作以来,尼玛次仁先后在乡镇、县政府职能部门、地区纪委监委等多个岗位工作。无论在什么岗位,他一直牢记父亲的教导:“你是国家干部,一定要遵纪守法,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2009年,尼玛次仁大学毕业,来到阿里地区某乡镇工作。乡镇的很多工作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不管遇到多么复杂的矛盾纠纷,尼玛次仁总是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现实困难。

  有些别有用心的人,经常会向尼玛次仁提议“一起坐坐”,甚至拿出现金表示“感谢”。对于这些,尼玛次仁总是非常坚定地予以回绝。“作为党员干部,廉洁是立身之本,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犯这种原则性错误。”从参加工作开始,尼玛次仁就这样严格要求自己。

  2019年,尼玛次仁调入阿里地区纪委监委。他深知纪检监察机关的特殊性质,主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己。

  “自从干了纪检监察工作之后,他变化很大。”尼玛次仁的一位朋友说,他主动净化朋友圈,还改变了很多生活习惯,彻底戒了酒。

  “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别人的,如果我们自己出了问题,哪里还有底气去监督别人?”尼玛次仁经常叮嘱家人,不能认为家里有人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就可以拿来跟人炫耀,更不能借此谋取私利。

  尼玛次仁的妻子是阿里地区改则县的一名教师,与地区所在地噶尔县相距几百公里。曾经有人建议尼玛次仁“找一下有关领导,帮忙把爱人调过来”,尼玛次仁却始终没有这么做,他觉得找别人帮了忙,以后就不好开展监督了。(李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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