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驻村】一封来自滨玉村的感谢信
发布时间:2024-08-07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芜湖市检察院选派第九批驻南陵县家发镇滨玉村工作队顺利到岗,标志着芜湖市检察院作为滨玉村的双联系单位,持续帮扶十年,10年来,滨玉村从一个脱贫村蝶变为村集体收入过百万元的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近日,南陵县家发镇党委、政府专程赴市检察院送来一份感谢信,以表达对芜湖市检察院十年来用心用情助力滨玉村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蝶变的感激之情。
感谢信原文:
十年检察帮扶情,双联双应结硕果。2014年,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成为南陵县家发镇滨玉村“双联系”单位。10年来,贵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三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委各项部署,立足检察职能,帮助滨玉村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支持村级党组织带领群众不断增收致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心用情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和困难开展帮扶,助力滨玉村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越走越宽。
10年来,贵单位先后捐助和协调帮扶款物120余万元、实施惠民村级道路硬化10余公里、亮化工程80余盏,精准实施帮扶项10多项,开展系列富有成效的党建共建暖心行动。
悠悠十载,滨玉村从无企业、无产业、无收入的“三无村”,发展成为南陵县共富指数前列村。2016年底实现贫困村出列,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道路上不断探索,2022年成立“南陵县滨玉共赢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在你们的帮助支持下,滨玉村锚定自身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双领双富”致富路径,已建成1200余亩稻虾共养、1000余亩水产养殖、200余亩果蔬种植,2000平方的木榨油坊等四大特色基地。2023年合作社营业额达871万元,利润64.2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58万元,荣获芜湖市乡村振兴综合示范村和第十届市级文明村称号。滨玉村正逐步成为富裕滨玉、宜居滨玉、善行滨玉、和美滨玉,在乡村全面振兴的道路上越走越顺。这些发展成绩的取得,凝聚着贵单位十年持续不断的倾力帮扶和鼎力支持,也凝聚了历任驻村工作队的辛勤汗水和无私奉献。
回首这十年,检察助力在最基层,护航发展兴滨玉。在这美好的季节、感恩的日子、收获希望的时刻,向你们表示真诚的谢意。踏上新征程,扬帆再出发。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的各项要求,持续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在乡村振兴的主战场上奋力作为,推动家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中共南陵县家发镇委员会
南陵县家发镇人民政府
当前,滨玉村处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向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发展期,全村各项事业蒸蒸日上,村“两委”班子齐心协力、干劲十足。芜湖市检察院第八批留任第九批滨玉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陶俊表示,面对感谢信和滨玉村民的新期盼,将立足双联双应新阶段,在芜湖市检察院党组和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正确领导和有力指导下,团结驻村第九批队员,接续十年帮扶情,坚持以“产业振兴”推动“内生动力”,促进群众持续增收致富,推动滨玉加快千万乡村美丽蝶变,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fc/202407/t20240730_65851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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