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强化问题线索处置 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发布时间:2024-08-20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前期接到群众举报溶江镇茶源村委东车村小组长唐某球占用集体林业款的问题线索,经过初步调查后,发现具有一定的可查性,现建议对其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在兴安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正集中研判问题线索。
高质量的研判处置是问题线索办理的开端,也是提升办案质效、办快办好的核心和关键。今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问题线索研判、排查、处置等关键环节重点发力、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你乡镇纪委办理的丁某勇在2019年对某村委小学的建设用地开展“增减挂”工作中,补偿款去向不明的问题线索,办理时间已不足两个月,目前仍未办结,现向你出示黄色提示函,请根据督办函相关要求,加快办理速度,确保在办结时间内‘清零’。”近日,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兴安镇纪委出具一份黄色督办函,督促其及时办结相关问题线索。
为有效破解问题线索处置延时、久拖不结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每周召开问题线索研判分析会,对受理处置的问题线索逐件过筛、评判分析,并紧盯办理时限,探索建立“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对案件的办理期限、质量、安全实行预警,根据时间节点,对承办部门分别采用提醒督办,制发提示函、督办函的方式进行督办,督促办案部门严格按程序按时办结,推动基层案件办理提质增效。今年以来,共给予“红黄蓝”牌督办问题线索40条,下发提示(提醒)函6份。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加强与审计、巡察、公安等职能部门的横向联动,建立问题线索移送、会商、反馈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扩大线索来源,形成对党员干部的全覆盖监督。今年以来,对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的7条问题线索快速研判核查,立案7人。同时,依托“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将纪检监察室、各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促进问题线索处置协同高效。
今年1—7月,该县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245件,立案143件,同比增加10.9%;相关职能部门移送、检查中发现和案件中挖掘问题线索179件,同比增长43.2%。(兴安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814/gxjjw66bc1937-1925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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