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出台办法 规范“一把手”谈话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今年2月,梁河县纪委监委制定县纪委书记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工作办法,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减少和防范违纪行为的发生。
“规范县纪委书记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工作办法,有利于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对下级‘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通过建立谈话前分析研判、谈话报告、整改督促考评3项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县纪委书记同全县各级机关组织主要负责人谈话工作。
如何才能使谈话更有针对性、实效性?该《办法》将谈话分为任前廉政谈话、日常监督谈话、案件警示教育谈话、提醒谈话等4种形式,并明确每种谈话的适用范围。同时规定谈话工作应当突出政治监督和问题导向,紧扣下级“一把手”在政治意识、责任担当上存在的不足和廉政风险点、薄弱环节开展,明确提出意见和要求,做到提醒到位、批评到位、督促到位。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采用“监督谈话—督办整改—跟踪问效”闭环式管理模式,结合新闻媒体披露、日常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巡察反馈、信访举报、派驻监督等综合情况,全面梳理“问题清单”,拟制谈话方案,明确重点事项,为“一把手”们量身定制谈话提纲。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难在具体、贵在经常、关键在落实。”为保障谈话效果,该县纪委监委还建立整改督促考评机制,将日常监督谈话、案件警示教育谈话、提醒谈话中指出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反馈至对口乡镇纪委、监督审查室、派驻机构,督促被谈话人限期整改。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整改不到位、敷衍应付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李硕 || 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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