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打好组合拳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书证调取不规范,未注明出处;违纪事实材料未引用相关条规;缺少被审查调查人主体身份材料,请予以补充完善……”一直以来,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案件审理室在进行案件形式审核时严格把关,牢牢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
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始终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持续强化案件审理对促进案件质量提升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审核把关、监督制约工作职责,从业务培训、制度建设、查纠整改等方面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多措并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抓业务培训,提升办案能力。多次组织全组同志专题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工具书,加强业务知识储备。针对年轻干部实战经验少、本领恐慌等问题,通过以案带训、以考促学、以查促干等方式为其“充电赋能”,多渠道提升案件查办能力。
抓制度建设,规范审理规程。用好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全面梳理排查存量卷宗,针对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和典型问题,修订《案件审理工作规程》,明确案件移送审理的相关要求,对指定管辖及离职退休人员的案件审理作了补充完善。同时,明确案件承办部门在审理环节的工作任务和流程规范,强化审理与审调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
抓审理谈话,强化政治效果。在审理谈话中坚持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听取被谈话人的意见想法,了解其思想动向,抓准思想“病灶”,做好释纪说理,让被谈话人带着顾虑来、放下包袱离开。“来之前心里一直很忐忑,不知道如何直面自己的问题。你们不但给我讲清了问题的根本、讲明了事理,还给我解释清楚了纪法政策,让我释然。”一名被审查调查人在审理谈话结束时说道。
抓案件审理,把好查办出口关。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坚持唯实不唯上,恪守证据裁判原则,严格按照违纪违法构成要件,准确认定行为性质,特别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与受贿、违纪违法与涉嫌犯罪等行为加强审核。对存在的文书格式、事实描述、条规运用、定性量纪等问题,及时会同审查调查部门共同研究补充完善,共同确保案件质量。
“案件质效是案件查办的生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案件查办的高质量。”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强化案件复盘,组织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对富滇银行自办案件质量评查,深入剖析案件质量问题背后的制度短板和能力短板,紧盯办案工作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全面提升干部专业能力,牢牢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paizhudongtai_0116/12606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