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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吏故事 | 张椿:勤政爱民 不染一尘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张椿(1623—1665),字伯珩,山西阳城人,20岁考中进士。清顺治初年,任原武县(今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知县四载,后历任陕西道监察御史、四川按察史、江南巡盐御史等职。顺治十七年(1660),升任工部右侍郎(从二品)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和陕西巡抚。张椿勤政爱民,最终积劳成疾,于42岁英年早逝。山西提学道(正三品,掌管全省学政)采纳民意,追认张椿为“名宦”,《河南通志》《四川通志》等地方志书亦将其以“名宦”载入史册。

  21岁赴任知县

  1644年,年仅21岁的张椿赴任原武县知县。当时的原武县饱经战乱之苦,满目疮痍,匪盗猖獗,大批乡民流离失所。张椿目睹残破景象,十分难过,随即采取仁政安抚百姓,“招抚流亡,垦荒缓征,严保甲,兴学校,戢盗安民”,以减免税赋、减轻徭役的办法“布爱民之实政”,鼓励百姓垦荒种田。一年后,家家户户粮食充足,百姓生活安定。接着,张椿又兴办义学,鼓励塾师设馆或乡民共聘教师授课,采用灵活学制,学费按学业高低分摊,各学段学费较少,且农忙时休学,故入学者众多。一时间,县域读书声不绝于耳,耕读之风盛行,社会安定。

  张椿在原武县任职期间,为官清正,造福一方,深受百姓拥戴。由于张椿政绩卓著,任原武知县4年后升任监察御史。离任时,满大街的百姓拦车苦苦挽留,《山西通志》载其“以卓异征为御史,百姓遮道拥留,立碑建祠”。张椿离任后,原武百姓感念其恩德,为他建立了祠堂,刻立“邑侯张公去思碑记”。这在当时社会极其少见。

  心系百姓爱民如子

  张椿十分体恤百姓疾苦,凡是对百姓不利的事情都敢于秉公直言,从不给百姓增加税赋和财物负担。

  据《河南通志》记载,原武县濒临黄河北岸,上级官府因在原武开设渡口增加了百姓大量的劳役和财物支出,但该渡口客流量甚微、作用不大,实乃劳民伤财之举,百姓怨声载道。张椿冒着以下犯上的罪名为民请愿,多次向上反映实情和民怨,请求关闭渡口,终被获准,恢复了百姓正常的生产生活。

  据《陕西通志》记载,张椿任陕西巡抚时,兵部以扩充西宁边防军费名义,令陕西每亩地增加一分地的税赋,张椿便向兵部力陈陕西百姓之苦,终获免除。张椿在四川按察史任上时,为鼓励川北的保宁、顺庆两府军民垦荒种田,向上级请求调拨了5万头耕牛用于军民耕种田地,当年所产粮食除了保障军民所需外,还余粮81万多斤。

  张椿无论任职何地,对百姓“戴之如天地父母”,均能受到当地百姓爱戴。康熙元年(1662),张椿由陕西巡抚调任福建督粮道时,陕西百姓亦是难以舍别,沿途数百里的百姓都自发在路上以好酒好茶相送。

  秉公执法铁面无私

  顺治八年(1651),张椿赴任江南巡盐御史之初,江南盐务局面混乱,官商勾结贩卖私盐成风。张椿以身作则,严禁接受盐商请托,亲自盘查官商夹带私盐、贩卖私盐行为,任期内累计完成1560万斤的官盐任务后,又超额完成2760万斤的官盐运销。因政绩突出,江南巡抚向朝廷着力推荐,晋升其为大理寺丞(正五品)。

  张椿为官清正廉明,断案公平,从不收取任何财物。当年竖立在原武县张椿祠中的“邑侯张公去思碑记”里,原武百姓称其“听断词讼,曲直立断,罪赎纸、谷概弗取,此犹曰一廉吏之能也”;民国二十四年版《原武县志》记载其“莅任四载,不染一尘”;《河南通志》载其“莅任四载,防洁自持,以卓异去任”,给其极高的评价。

  倾其所有造福乡里

  在山西阳城县砥洎城张椿的老家,一直流传着张椿的美名。据祖辈生活在砥洎城的张安民老人讲,张椿虽在外做官却从没忘记家乡,资助家乡办了学堂,还为家乡修路造桥,为老百姓办了许多好事。特别是在张椿回乡期间,绕砥洎城而过的沁河涨水,数丈高的浪头猛烈击打着城门,砥洎城岌岌可危。乡亲们急忙将两尊数吨重的大铁牛推入河中想镇住水患,但无济于事,就在水吞城门的紧急关头,张椿手举乌纱帽向巨浪喊道:“如若水退,舍我官位。”说话间,他奋力将乌纱帽抛向浪头。说也奇怪,浪头瞬间落下,河水退去。

  张椿一生清廉,在家乡从未置办房产,其老家房产均为祖上所留,康熙帝念其功德,下诏褒封其三代为官,封其子张茂生为户部员外郎。张茂生为官25年,在45岁时辞官回乡办义学、设“五贤祠”,教化民风,孝友为政,颇具张椿遗风。(刘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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