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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做实“乡案县审”提升基层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近日,平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在审理武林镇纪委上报案件时,针对证据收集不充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意见并开补证清单,要求完善材料后反馈。

  

  近年来,为有效破解乡镇纪委办案力量薄弱、案件质量不高等制约乡镇案件质量提升的难题,平南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工作要求,通过健全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统一标准等举措保障案件质量,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该县纪委监委着力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制定了《平南县“乡案县审”工作制度》,明确了案件范围和责任划分,规范协审流程,对乡镇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细致审核。同时,严格执行质量评查制度,对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进行评查评分,并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如在对大鹏镇一起涉及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的案件评查中,发现证据链条存在薄弱环节,通过评查评分机制,及时指出问题并要求补充完善,确保了案件质量经得起检验。

  

  针对基层办案力量薄弱等问题,县纪委监委通过选拔具有法律、财务等专业背景的干部充实到乡镇纪检监察队伍,提升审理工作的专业性。定期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邀请专家授课、案例研讨等,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强化实战锻炼,让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以干代训,在实战中积累经验、提升能力。

  

  此外,该县始终坚持以标准促规范,制定《平南县纪委监委“乡案县审”常用文书模板》,对案件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等文书的格式、内容和表述进行规范。加强对乡镇纪委文书制作的指导和审核,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方面内容,清单式列出问题,倒逼乡镇案件查办工作规范化。

  

  今年以来,平南县纪委监委共审理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72件,纠正案件办理中的各类问题236个,乡镇纪委案件办理的合格率大幅提升,案件质量明显提升。(平南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823/gxjjw66c7ff48-1928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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