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做实监督执纪“大文章”有效整治村级小微工程乱象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此前,灌阳县纪委监委立案查处了一起涉及村级小微工程的违纪违法案。灌阳镇排埠江村党员吕加某承包建设了本村吕家岭屯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这本应是造福村民、树立口碑的好事,吕加某却在建设中偷工减料,没有按承包合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部分输水水管未按要求埋在土里裸露在地表,部分农户又因未安装水表、水龙头未能通水,另外还存多报工程款情况。村委会、村民多次督促,吕加某都未实质解决问题。惠民工程成了摆设,村民对此意见极大,最终反映至县纪委监委。
最终,吕加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责令其将多报的7200元工程款退回给发包方排埠江村民委员会。县纪委监委督促排埠江村委会另行组织人员埋好裸露在外的水管,安装好剩余的水表和水龙头,实现了户户通水。
“小工程”连着“大民心”。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的不断推进,为不断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村级工程项目数量日益增多,但也因此成为村干部权力集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灌阳县纪委监委立足新形势新任务,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持续加大村级工程项目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村级工程建设领域微腐败问题,以高质量监督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村级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审批程序多不规范和监管不到位,是当前我们基层监督的一大重点和难点。”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村级小微工程作为监督重点,紧盯乡村振兴领域村级道路、农田灌溉、绿化亮化等工程项目,“剑指”村级干部违规干预插手项目建设、招投标不规范和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持续加大对村级小微工程的监督力度。
据了解,2023年该县重点围绕工程项目立项审批、项目招投标、施工监管、竣工验收等方面,对村级小微工程共开展监督检查62次,覆盖村屯128个,涉及项目96个,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16个。
“村里的绿化项目是不是不需要进行招投标的?根据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这个村的入村道路后半段正在施工新建,之前修建的前半段遭水毁需进行维修,这样按2个工程实施不属于拆分工程项目吧……”这是在该县纪委监委和县农业农村局举行的村级工程专题培训会上,9个乡镇相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各村党组织负责人就村级工程招投标问题展开探讨的一个场景。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项目实施,灌阳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监督手段和落地高效的制度支撑,不断强化对村级工程的监督力度,同时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村级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专题培训会,对全县乡镇负责村级项目工作的人员和村干部进行讲解辅导,累计培训233余人,切实提高了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能力,有力推进村级工程招投标在阳光下运行。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在全县142个村(社区)探索建立乡镇纪委不定期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的“双监督”模式,紧盯村级小微工程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等关键环节,开展贴身、实时“监控”。(灌阳县纪委监委)
编辑:周俊林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822/gxjjw66c70eb4-1928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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