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全链条做好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北疆先锋网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坚持把强化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作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全方位统筹、多部门联动,在“清缴、备案、审查”全过程上下功夫,严格规范审批管理程序,不断推动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统一管理,实现“零持有”。对干部持有的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3种证件实行集中清理和统一保管。按照备案信息管理权限,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分别上交组织、人事部门,由专人统一集中保管,要求应交尽交,严禁私自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组织人事部门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制度,梳理制定因私出国(境)备案人员管理台账和各单位专人管理员台账,每半年进行一次信息维护登记,实现核查检查“精准全面”。
动态备案,实现“全覆盖”。着力构建“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出入(境)管理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全县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专项会议,督促全县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因私出国(境)工作。要求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并根据本单位人员流动情况到出入境管理局实时变更新增或撤销,做到流出单位和流入单位无缝对接、有效衔接,实现备案登记“动态管理”。
协同联动,实现“严审批”。对有出国(境)需求的,实施出国(境)联动“三审”,多方共同把好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关。由人员所在单位“初审”,核实出国(境)人员基本情况,对不符合申请办理出国(境)情形的,不予受理;由县纪委监委“联审”,查询干部遵守党纪政纪、廉洁自律等情况,对不存在影响出国(境)情形的,方可履行审批手续;由组织人事部门“终审”,履行备案等审批手续,对出国(境)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做到“一事一批”,从严规范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情形,有效防止违规因私出国(境)行为的发生。(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委组织部 云慧娟)
[责任编辑:李晓艳 校对:孙慧南]
原文链接:http://www.nmgdj.gov.cn/fccommon/Home/detail?site_id=75&detail_type=1&cid=1571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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