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警示案例 > 正文

湖南会同: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张斐莹)湖南省会同县检察院近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人员结合该院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计划,以常规抽查、重点评查等形式,通过调阅卷宗、查阅案卡等方式进行全面评查。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评查过程,并对此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11/t20231118_63427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