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检察机关主动介入督办非法经营疫苗案件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非法经营疫苗案发生后,山西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长杨司作出批示:“在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办案的同时,要盯住案件背后的渎职犯罪问题。”
3月25日,山西省检察院下发《关于切实做好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涉案地区的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加强与当地药监部门、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全面了解非法疫苗的流入、案发等信息,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定罪的关键环节,做好捕诉衔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结合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做好案件线索排查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问题,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反贪反渎部门。
太原市检察院侦监部门、反渎职侵权部门积极行动,与市食药监局召开碰头会,掌握信息,同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加强证据引导。据了解,目前太原市食药监局对全市具有疫苗批发资质的8家企业已排查完毕,对 15个疾控中心及1100余家疫苗接种点的安全设施正在逐一排查中。太原市公安局对网上公布的10条线索立案3件3人,刑事拘留3人,其余线索正在侦查中。尖草坪、小店区检察院的侦查监督科已提前介入,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把好案件质量关。
临汾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涉嫌非法经营疫苗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临汾市检察院及尧都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第一时间主动介入侦查,会同公安机关召开案件分析讨论会,提出指导侦查取证的意见和建议。目前该案正在积极侦办中。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jcyw/201604/t20160407_177484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省检察院出台意见为山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 下一篇: 山西省检察院出台实施意见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