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岚县:召开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立案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县域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形成合力,推动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再深化再落实,1月9日,岚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以及县消防救援大队,召开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座谈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义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刘运飞主持会议,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任务分工。与会单位负责人结合自身职能就如何落实方案要求进行了交流发言,一致表示将按照文件精神,厘清部门职责,加强线索摸排,消灭监管盲区,健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全县安全生产治理水平有力提升。
王义平检察长就进一步落实落细方案要求,提出四点意见。
一要强化思想认识,筑牢“安全防线”。2023年,吕梁“亡人”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单位要汲取教训,正确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领域立案监督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工作重点,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同向发力,全力提升安全监管效能,高水平推动本次专项行动开展。
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增强行刑衔接。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对2020年1月以来安全生产领域“亡人事故”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是否存在瞒报、谎报死亡人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犯罪被作为过失致人死亡、交通肇事等普通刑事犯罪处理情形,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共同分析研判,及时准确提出处理意见,形成监督合力。
三要以办案为中心,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以办案为中心,持续加强执法司法信息交流,不断探索大数据法律监督,以“行政执法+公益诉讼+刑事立案监督”的模式,以敢啃硬骨、敢打硬仗的精神和勇气,积极推动解决安全生产事故瞒报、谎报死亡人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协同推动溯源治理,努力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四要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监督成效。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官微等传统和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同时要进一步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便于及时发现、处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下一步,岚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常态化开展“亡人事故”法律监督,全面拓展立案监督线索来源渠道,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强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立案监督工作。通过依法能动履职,真正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要求落到实处,积极助推各单位、各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更优检察履职为县域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dfdt/202401/t20240115_61740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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